创业合作伙伴(创业如何选择你的合作伙伴)
资讯
2023-12-02
207
1. 创业合作伙伴,创业如何选择你的合作伙伴?
问题非常好,我是一名创业者,选择回答。
创业如何选择你的合作伙伴?现在确实有很多创业者,就是失败在团队的矛盾和解散上,所以,在选择创业伙伴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共同愿景
二,相互信任
三,取长补短
四,兴趣互补
五,格局
以上五个方面,就是大家选择创业伙伴应该注意的几点。
就回答这些,感谢阅读。
2. 会不会心有余而力不足?
不懂就别创业了,其实不懂是小事,当你说这个不懂了,就等于啊,给自己未来的失败,先找一个台阶,你要在你的能力范围内,视力范围内来做事儿。比如说你要去摆摊,你要赔800块钱,你就受不了了,那你就进600块钱货,那你也能卖出300块钱吗?剩下300没卖出去扔了,那你也就赔300,你还可以允许自己赔400,对不对?因为800块钱你承受不了,这样你就试错,给自己提供一个试错机会,去行动永远都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实际上就是设计一个好的执行方案。
任何一个人都避免不了失败,你看那诺基亚那么大公司,他也没逼免了失败,他的手机后来就没跟上形势,我们做为一个个人也没什么经验,当然失败了也不可怕,也要允许呀,只不过我们要画一个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
你比如有的人就攒了八万块钱,然后亲戚朋友又借了五万,然后又贷款了十万,去开一个店,他根本就没开过,比如说奶茶店吧,然后赔了,你说这得赔多少钱?他自己根本就承受不了,因为他自己只有八万块钱,朋友借的五万,贷款十万,他根本就承受不了,那你说他要失败了,他得多难受,多蒙。
你自己有八万,你借五万可以是不是啊?失败了赔三万,然后把那五万还给亲戚朋友,你只不过从头开始,你也不会说人就受不了。或者说你陪了六万,还剩两万把朋友的五万,还上两万,自己打一年工也把三万给还上了,有人根本一赔就很绝望,他根本就多少年都还不上,他能不绝望吗?设定一个允许失败的范围,大胆去做,没有人能给你一个答案,没有人说你这么做就准保能成功。
3. 寻找创业伙伴的词语?
广泛交友,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携手同行,携手共进
4. 创业路上的合作伙伴怎么选择?
一苇认为,不管是长期还是短期,首重人品。
人品可以弥补资源上的差距,资源却不能补上人品的缺陷。一、创业到底创什么?从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到现在,无数人涌入了创业的浪潮中,有多少人是在创业,又有多少是借着创的名字继续业呢?
现如今这社会,单打独斗已然不现实,不管是什么样的创业,更多需要集合众多人的力量和智慧才能够走的长、走得远。
创业又是九死一生的游戏,大浪淘沙最终能留下来的寥寥无几。
能不能活下来,能不能活的好,很多时候是看你做的选择,比如说选择的创业方向,比如说选择的合作伙伴。
合作伙伴肯定要有突出的优势,要么是资源,要么是人品,如果一个都不占那合作干嘛呢!
创业,其实就是一群人一起爬山的过程,人品可以让彼此放心的交付后背,资源可以让你走的更轻松。
二、人品>资源资源是力量,人品是智慧。
最近电视剧《幸福,触手可及》里就有这样一幕,女主周放的未婚夫以技术入股,结果却是个渣男,在劈腿发现后还卷走了公司财产,导致女主背负官司、陷入经济危机。
可别以为这只是电视情节,真实中这类报道可是不少见的。
可想而知,如果一个人品不过关的人跟你合作,你敢放心把背后交给他吗?你敢放手去做其他事情吗?双方之间能有信任可言吗?
人品可以弥补资源上的差距,资源却不能补上人品的缺陷。
综上:我认为,创业路上,首重人品,其次资源。
借用孟郊的一句诗:山中人自正,路险心亦平。
创业路上不好走,有个可靠的伙伴在身边,你将不会踽踽独行。
5. 请问邀几位合作伙伴最好?
又是一位关于创业的小伙伴
首先解读一下你的问题,你是创业资金不足,但是也并非说邀请合伙人是为了让他们一定是投钱,题主很清楚自己的不足之处,明白单打独斗不可行,但是题主说想邀请的合伙人第一属性应该是自己的好朋友,第二属性可能才是优势互补。
猜想了题主的一些基本情况,那么给题主一些自己的建议:
1、找一个或者两个合伙人,由于创业前期不仅缺衣少食,而且还要不断经历九九八十一难,这对于团队初期核心成员是非常大的一个考验,这就要求创始人要非常熟悉每一个合伙人,及时了解对方的思想状态,及时调整,一旦合伙人多了必定是一碗水端不平,白生猜忌。
2、要理性大于感性,既然问出这样的问题,我猜题主也是初创业,所以在找合伙人的时候多半是找的朋友,而非优势互补的合伙人,所以强烈建议题主,在找初期合伙人的时候,一定找为人宽容,慷慨的朋友,能理解别人的人,因为创业是一条很容易把朋友变成敌人的路,所以这一点请慎重。3、资金,因为资金是一个大问题,所以题主在邀请合伙人的时候一定不要限于面子或者是觉得没必要就觉得没必要让其他合伙人投钱,毕竟投钱之后这个事情会让对方更上心,在项目决策的时候会考虑到收益而不会常常随心所欲。说了一些题外话,不过都是真心话,因为同是创业的朋友!
6. 怎样融资或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的创业项目应与便利店行业相关,毕竟你在这个行业工作了14年,熟悉、了解这个行业,在这个行业积累了不少的资源。
创业是大事,涉及到人生的转型,如果创业转型成功,人生将进入一个新天地。为此,结合你问的问题,先谈谈如何融资。融资之前建议你先理一份商业计划书。理商业计划书有两个目的,一是帮助自己理清项目思路,它解决了什么痛点、商业模式怎么样、有什么优势、未来怎么发展、如何扩张、预期收益怎么样、股权结构、需要融资多少、这些钱怎么花等等。回答了这一系列问题,项目发展的轮廓也就清晰了,可确保项目启动后能按预期发展,少走弯路。二是商业计划书拟好后可以去多接触一些投资人,这些投资人可以是亲戚朋友,也可以是专业投资人,可以先跟他们聊项目的基本情况、大概的操作思路,感兴趣的再把商业计划书发给他们再作进一步沟通。
再谈谈如何找到合适的合伙人。找合伙人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标准:
1.与你有共同的价值观。
2.工作上能与你互补。
3.双方相互信任与尊重。
4.合伙人能全力参与项目。
合伙人的来源:
你可以从以下几个领域物色、筛选:
1.你工作了14年的便利店行业,你的同事、上游供应商、配套服务商等均可以从中发展自己的合伙人。
2.从自己的亲朋好友中物色。
3.让朋友引荐。
祝你创业成功。
7. 如何选择创业合作伙伴?
写一下当时我和合伙人协议,其实基本上回答都在协议里了,复制协议,然后签订,就ok了,说废话没用,直接白纸黑字规定好: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一、合伙宗旨: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二、合伙企业概况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 】事务。
名称: 【 】。
经营形式: 【 】。
经营范围: 【 】。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四、出资方式
1.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 【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五、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 】年【 】月【 】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因为合作双方都是兼职建立这个“管道”经营,而且需要依靠业余时间和能用其他资源的就不需要共同出资的资金,所以不需要交齐,需要的是随着合作支出做好记账。
六、出资评估
1. 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 】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时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2. 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 】方以劳务出资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元。
七、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八、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九、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 盈余分配以 【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甲方比例为【 】,乙方比例为【 】,丙方比例为【 】
3. 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如另有发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 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5. 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6. 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发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7. 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十、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 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可以退伙的情形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 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十二、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十三、除名退伙的情形
1.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2.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 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 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 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 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十五、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 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 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 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十六、委托执行人
1. 【 】方负责经营管理,【 】方负责财务出纳,【 】方负责财务会计。
2.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作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负责人。
十七、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 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 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 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 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 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 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 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十八、其他合伙人对执行人的监督权
1. 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 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销该委托;
4.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十九、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及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
1. 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 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合伙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发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二十、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 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 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 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任何条款,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二十一、合伙营业的继续
1.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二十二、合伙企业的终止和清算
1.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 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应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九条盈余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九条债务承担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6. 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二十三、违约责任
1.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且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二十四、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 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 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合伙企业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 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二十五、保密
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该保密义务永久有效。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协议终止、解除以及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
二十六、通知
1. 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乙方,丙方。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七、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十八、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 】(地点)的 【 】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 】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九、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三十、补充不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
三十一、协议的效力
1.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 月【 】日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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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创业合作伙伴,创业如何选择你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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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五个方面,就是大家选择创业伙伴应该注意的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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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会不会心有余而力不足?
不懂就别创业了,其实不懂是小事,当你说这个不懂了,就等于啊,给自己未来的失败,先找一个台阶,你要在你的能力范围内,视力范围内来做事儿。比如说你要去摆摊,你要赔800块钱,你就受不了了,那你就进600块钱货,那你也能卖出300块钱吗?剩下300没卖出去扔了,那你也就赔300,你还可以允许自己赔400,对不对?因为800块钱你承受不了,这样你就试错,给自己提供一个试错机会,去行动永远都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实际上就是设计一个好的执行方案。
任何一个人都避免不了失败,你看那诺基亚那么大公司,他也没逼免了失败,他的手机后来就没跟上形势,我们做为一个个人也没什么经验,当然失败了也不可怕,也要允许呀,只不过我们要画一个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
你比如有的人就攒了八万块钱,然后亲戚朋友又借了五万,然后又贷款了十万,去开一个店,他根本就没开过,比如说奶茶店吧,然后赔了,你说这得赔多少钱?他自己根本就承受不了,因为他自己只有八万块钱,朋友借的五万,贷款十万,他根本就承受不了,那你说他要失败了,他得多难受,多蒙。
你自己有八万,你借五万可以是不是啊?失败了赔三万,然后把那五万还给亲戚朋友,你只不过从头开始,你也不会说人就受不了。或者说你陪了六万,还剩两万把朋友的五万,还上两万,自己打一年工也把三万给还上了,有人根本一赔就很绝望,他根本就多少年都还不上,他能不绝望吗?设定一个允许失败的范围,大胆去做,没有人能给你一个答案,没有人说你这么做就准保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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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创业路上的合作伙伴怎么选择?
一苇认为,不管是长期还是短期,首重人品。
人品可以弥补资源上的差距,资源却不能补上人品的缺陷。一、创业到底创什么?从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到现在,无数人涌入了创业的浪潮中,有多少人是在创业,又有多少是借着创的名字继续业呢?
现如今这社会,单打独斗已然不现实,不管是什么样的创业,更多需要集合众多人的力量和智慧才能够走的长、走得远。
创业又是九死一生的游戏,大浪淘沙最终能留下来的寥寥无几。
能不能活下来,能不能活的好,很多时候是看你做的选择,比如说选择的创业方向,比如说选择的合作伙伴。
合作伙伴肯定要有突出的优势,要么是资源,要么是人品,如果一个都不占那合作干嘛呢!
创业,其实就是一群人一起爬山的过程,人品可以让彼此放心的交付后背,资源可以让你走的更轻松。
二、人品>资源资源是力量,人品是智慧。
最近电视剧《幸福,触手可及》里就有这样一幕,女主周放的未婚夫以技术入股,结果却是个渣男,在劈腿发现后还卷走了公司财产,导致女主背负官司、陷入经济危机。
可别以为这只是电视情节,真实中这类报道可是不少见的。
可想而知,如果一个人品不过关的人跟你合作,你敢放心把背后交给他吗?你敢放手去做其他事情吗?双方之间能有信任可言吗?
人品可以弥补资源上的差距,资源却不能补上人品的缺陷。
综上:我认为,创业路上,首重人品,其次资源。
借用孟郊的一句诗:山中人自正,路险心亦平。
创业路上不好走,有个可靠的伙伴在身边,你将不会踽踽独行。
5. 请问邀几位合作伙伴最好?
又是一位关于创业的小伙伴
首先解读一下你的问题,你是创业资金不足,但是也并非说邀请合伙人是为了让他们一定是投钱,题主很清楚自己的不足之处,明白单打独斗不可行,但是题主说想邀请的合伙人第一属性应该是自己的好朋友,第二属性可能才是优势互补。
猜想了题主的一些基本情况,那么给题主一些自己的建议:
1、找一个或者两个合伙人,由于创业前期不仅缺衣少食,而且还要不断经历九九八十一难,这对于团队初期核心成员是非常大的一个考验,这就要求创始人要非常熟悉每一个合伙人,及时了解对方的思想状态,及时调整,一旦合伙人多了必定是一碗水端不平,白生猜忌。
2、要理性大于感性,既然问出这样的问题,我猜题主也是初创业,所以在找合伙人的时候多半是找的朋友,而非优势互补的合伙人,所以强烈建议题主,在找初期合伙人的时候,一定找为人宽容,慷慨的朋友,能理解别人的人,因为创业是一条很容易把朋友变成敌人的路,所以这一点请慎重。3、资金,因为资金是一个大问题,所以题主在邀请合伙人的时候一定不要限于面子或者是觉得没必要就觉得没必要让其他合伙人投钱,毕竟投钱之后这个事情会让对方更上心,在项目决策的时候会考虑到收益而不会常常随心所欲。说了一些题外话,不过都是真心话,因为同是创业的朋友!
6. 怎样融资或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的创业项目应与便利店行业相关,毕竟你在这个行业工作了14年,熟悉、了解这个行业,在这个行业积累了不少的资源。
创业是大事,涉及到人生的转型,如果创业转型成功,人生将进入一个新天地。为此,结合你问的问题,先谈谈如何融资。融资之前建议你先理一份商业计划书。理商业计划书有两个目的,一是帮助自己理清项目思路,它解决了什么痛点、商业模式怎么样、有什么优势、未来怎么发展、如何扩张、预期收益怎么样、股权结构、需要融资多少、这些钱怎么花等等。回答了这一系列问题,项目发展的轮廓也就清晰了,可确保项目启动后能按预期发展,少走弯路。二是商业计划书拟好后可以去多接触一些投资人,这些投资人可以是亲戚朋友,也可以是专业投资人,可以先跟他们聊项目的基本情况、大概的操作思路,感兴趣的再把商业计划书发给他们再作进一步沟通。
再谈谈如何找到合适的合伙人。找合伙人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标准:
1.与你有共同的价值观。
2.工作上能与你互补。
3.双方相互信任与尊重。
4.合伙人能全力参与项目。
合伙人的来源:
你可以从以下几个领域物色、筛选:
1.你工作了14年的便利店行业,你的同事、上游供应商、配套服务商等均可以从中发展自己的合伙人。
2.从自己的亲朋好友中物色。
3.让朋友引荐。
祝你创业成功。
7. 如何选择创业合作伙伴?
写一下当时我和合伙人协议,其实基本上回答都在协议里了,复制协议,然后签订,就ok了,说废话没用,直接白纸黑字规定好: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一、合伙宗旨: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二、合伙企业概况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 】事务。
名称: 【 】。
经营形式: 【 】。
经营范围: 【 】。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四、出资方式
1.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 【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五、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 】年【 】月【 】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因为合作双方都是兼职建立这个“管道”经营,而且需要依靠业余时间和能用其他资源的就不需要共同出资的资金,所以不需要交齐,需要的是随着合作支出做好记账。
六、出资评估
1. 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 】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时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2. 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 】方以劳务出资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元。
七、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八、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九、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 盈余分配以 【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甲方比例为【 】,乙方比例为【 】,丙方比例为【 】
3. 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如另有发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 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5. 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6. 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发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7. 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十、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 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可以退伙的情形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 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十二、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十三、除名退伙的情形
1.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2.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 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 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 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 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十五、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 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 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 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十六、委托执行人
1. 【 】方负责经营管理,【 】方负责财务出纳,【 】方负责财务会计。
2.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作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负责人。
十七、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 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 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 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 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 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 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 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十八、其他合伙人对执行人的监督权
1. 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 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销该委托;
4.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十九、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及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
1. 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 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合伙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发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二十、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 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 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 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任何条款,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二十一、合伙营业的继续
1.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二十二、合伙企业的终止和清算
1.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 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应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九条盈余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九条债务承担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6. 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二十三、违约责任
1.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且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二十四、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 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 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合伙企业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 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二十五、保密
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该保密义务永久有效。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协议终止、解除以及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
二十六、通知
1. 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乙方,丙方。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七、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十八、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 】(地点)的 【 】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 】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九、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三十、补充不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
三十一、协议的效力
1.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 月【 】日
甲方: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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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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